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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地比_易经六十四卦详解

2018-05-28 学习周易 评论 阅读

水地比

【原文】比①:吉。原筮②,元永贞③。不宁方来④,后夫凶⑤。
【译文】比卦:吉利。同时再卜筮,仍然大吉大利。卜问长时期的吉凶,也没有灾祸。不愿臣服的邦国来朝,迟迟不来者有难。
【注释】比,卦名。本卦是异卦相叠(坤下坎上)。捌上卦为坎,坎为水;下卦为坤,坤为地。水附大地,地纳江海,这是互柑依赖亲密之象,所以卦名比。《说文》:“比,密也。”
②原筮,一称并筮,即同时再占。《广雅?释言》:“原,再也。”古时占卜之法,有三人同占者,则取决于多数。《书?洪范》:“立时人作卜筮,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。”
③元下当有亨字。《左传》昭公七年即引作“元亨”。元(亨)永贞,皆贞兆辞。
④方,邦国。不宁方,犹言不愿臣服的邦国。
⑤后夫,这里指迟迟不来的诸侯。

【原文】《彖》曰:比,吉也。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。“原筮,元永贞,无咎也。”以刚中也①。“不宁方来”,上下应也②。“后夫凶”,其道穷。
【译文】《彖辞》说:比卦吉利。比,意思是辅佐,下属顺从上司。“再次卜筮,大吉大利,卜问长时期的吉凶,没有灾祸。”因九五之爻居于上卦中位,像君王有中正之德。“反侧不安的诸侯来朝”,因为众阴爻围绕一阳爻,象征众诸侯拥赞王朝。“迟迟不来者有难”,因为形势十分被动。
【注释】①以刚中也,此以九五爻象、爻位为据。九五为阳爻,为刚,居上卦中位,所以说刚中。
②上下应也,此以全卦之象为据,本卦九五阳居最尊之位,其余五阴爻围绕于它,所以说群阴应刚,上下相应。
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【译文】《象辞》说:下卦为坤,上卦为坎,坤为地,坎为水,像地上有水,这是比卦的卦象。先王观此卦象,取法于水附大地,地纳江河之象,封建万国,亲近诸侯。

【原文】初六:有孚,比之①,无咎。有孚,盈缶②。终来有它③,吉。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有它,吉也。 ’
【译文】初六;捕获俘虏,安抚他们,没有灾难。捕获俘虏,满盆满罐的酒饭招待他们。虽然可能有意外之患,但最后是吉利的。
《象辞》说:筮遇初六之爻,虽有意外之患,但最后是吉利的。
【注释】①孚,古俘字。比,亲近,安抚。
②缶,瓦盆、瓦罐之类。盈缶,这是装满酒给俘虏吃。
③来,当作未。于省吾说:“来,疑未字之讹。古文,来未二字形近。终未有它,故言吉也。”它,意外,变故。

【原文】六二:比之自内①,贞吉。
《象》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【译文】六二:内部和睦团结,卜闻得吉兆。
《象辞》说:内部和睦团结,就不会失掉民心。
【注释】①比,团结。比之自内,内部团结统一。

【原文】六三:比之匪人①。
《象》曰: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?
【译文】六三:跟败类狼狈为奸。
《象辞》说:跟败类狼狈为奸,不是很可悲吗?
【注释】①比,阿比?指狼狈为奸。匪人,不正派的人,即败类。

【原文】六四:外比之①,贞吉。
《象》曰: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。
【译文】六四:跟外邦联盟亲善,卜问得吉兆。
《象辞》说:外部亲附于贤明的国君,像臣下服从君上。
【注释】①外,外部,指邻国,邻邑等。

【原文】九五:显比①。王用三驱,失前禽②,邑人不诫③,吉。
《象》曰:显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④。邑人不诫,上使中也⑤。
【译文】九五:普遍的和洽。君王采用三面包围的方法狩猎,网开一面,有意放走逃奔的野兽。老百姓对君王狩猎毫不惊惧。筮遇此爻吉利。
《象辞》说:普遍的和洽是吉利的,因为九五之爻处于上卦中位,像人守中正之道。放走向前奔逃的,猎取迎面奔窜的,这就是“失前禽”的缘故。老百姓对君王狩猎毫不惊惧,因为君王平时行事端正。
【注释】①显,外表,这里意为广泛,普遍。
②“王用”二句,君王命卫队从左右后三方将野兽驱赶集中,只留下前
面一条路,让野兽奔逃。
③邑人,这里指猎区的老百姓。诫,借为骇。俞樾《群经平议》引《周礼》,“鼓皆诫。”《释文》:“诫,本作骇。”
④“舍逆”二句,舍,放弃。取,猎取。逆,背向。顺,面向。君主狩猎,舍弃转身逃窜的,捕杀迎面奔窜的,所以放走那些朝缺围方向奔跑的野兽。
⑤上,君上。使,役使,差遣。中,正当、合理。

【原文】上六:比之无首①,凶。
《象》曰: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。
【注释】①比之无首,互相阿比,但勾心斗角,谁也不服谁。
【译文】上六:小人朋比为奸,勾心斗角,无法形成一个团结的中心,这是非常危险的事。
《象辞》说:小人朋比为奸,勾心斗角,无法形成―个团结的中心。当然没有好下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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